第二四五章 秋闱之同考官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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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场试经、史、策五道,三百字以上。未能者,许减二道。
很显然,第一场四书五经,是为了测试考生对儒家经典的熟悉及认识程度。第二场是为了考察生员判别是非,撰写各种公文行政的能力。第三场,是为了考察生员们在古今政事方面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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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套考试内容及规定,从洪武十七年复开科,便一直沿用至今。如果考官能严格对待三场的试卷,全面考察生员,无疑选拔出的举人,大都是有文化、有见识、有能力的行政人才。为了避免选出徒具文采之徒,太祖皇帝还将唐宋都十分重视的‘试帖诗’取消,明确亏定只靠应用文,不考诗词歌赋,可见太祖皇帝和刘伯温制定科举细则时,确实是想为国家选出真正的实用之才。
但可惜的是,在实际阅卷过程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乡试阅卷是出了名的时间短,任务重,神人也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大明律规定,从八月十二头场试毕,便由主考官掣房签分卷,然后各房开始分头阅卷。而录取放榜的时间,不得晚于八月底,距开始阅卷时间不过十来日。再扣除中间酒席谈笑,真正阅卷时间不过三四日。
再加上两位主考官并不直接批卷,他们只是为六位同考官推荐上来的试卷把关,决定取与不取。所以全部的阅卷任务,都压在几位同考官身上。这在明初还勉强可以胜任,因为经过多年的战乱,人口锐减,读书人更少,比如说洪武四年,只有一千二百余人应浙江乡试,而时至今日,这个数字已经达到四千余人。
而且阅卷的工作量,不仅由试卷的数量决定,还需要看试卷的答题量。生平均在第一场要答两千两百多字,第二场三千五,第三场三千多字,三场共计近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