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门卫的爸爸 第六章 (第3/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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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镇子有股邪气,我想刚到那里我就觉察到了。
“一分钟一英里公路”逐渐消失,福特进入沥青修补的双车道,我上了7号公路。我在纽波特往北大约二十英里的地方开上一处高地,看到德里赫然出现在肯达斯奇格溪西岸,笼罩在无数造纸厂和纺织厂污浊的烟云之下,厂子正满负荷运转。一条绿色的动脉从镇中心穿过。远远看去,仿佛一条伤疤。参差不齐的绿带周围只有烟熏的灰色和黑色。天空被烟囱里涌出的烟雾染成尿黄色。
我开过几个农产品摊位,在一旁照看着的摊主(当我开车经过时,他们只是站在路边喘气)
看起来更像是《激流四勇士》[50]里天生的山地内部的贫农,而不是缅因州的农民。经过最后一个摊位“路边凉亭农产品”的时候,一条高大的杂种狗从几篮子堆起来的西红柿后面冲出来追我,撕咬我的汽车后胎。看起来像只畸形的斗牛犬。我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女人拿一块板子击打它,随后它从我的视野消失。
这就是哈里·邓宁长大的镇子,第一眼就让我心生厌恶。没有具体原因;只是厌恶。中心购物区坐落在三个陡峭山丘脚下,感觉像个深坑,幽闭恐怖。我的樱红色福特看上去是街上最明亮的物体,让人分心的(而且不受欢迎,根据它招来的多数眼神可以看出)颜色混杂在黑色的普利茅斯、棕色的雪佛兰和肮脏的货车中间。一条运河穿过镇子中央,黑水几乎注满苔迹斑斑的混凝土护堤之内。
我在运河街找到一处停车位。一角钱换得一个小时的购物时间。我在里斯本福尔斯镇忘了买帽子,走过两三家店面后,我看到一家店写着“德里服装日用品店,缅因州中部最吸引人的男子服饰用品店”。我疑心中西部是否有很多男子服饰用品店。
我把车停在药店门口,停下来查看橱窗里的标牌。标牌莫名其妙地总结了我对德里的印象——那种乖戾、狐疑,那种勉强按捺的暴力感——比其他任何东西都准确,虽然我在那儿待了差不多两个月,(可能除了我偶然遇见的少数几个人之外)
我不喜欢德里的一切。标牌上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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