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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火腿蛋送来了,因此立刻大快朵颐起来,同时喝着啤酒,没说半句话。我不晓得他在想什么,我自己则在思考着他说的话。餐后,我点了根烟,拉里则燃起烟斗。
“你当初为什么会想去印度?”我蓦然问他。
“凑巧,至少那时是这么想。现在我倒倾向于认为,这是在欧洲住了多年的必然结果。凡是对我有深远影响的人,几乎都是碰巧遇到的,但回想起来,却好像命中注定,仿佛全是在我需要他们时出现的。我之所以去印度,是因为想好好休息,因为工作得太累了,想把思绪整理整理。我后来在环游世界的渡轮上,找了份打杂的工作。渡轮往东方行驶,通过巴拿马运河,再前往纽约。我当时有五年没回美国了,所以非常想家,但是相当沮丧。很多年前,我们在芝加哥初次见面,你也晓得那时我有多么天真无知。我之后到欧洲读了各式各样的书,见了不少世面,但是离心中追求的目标还是很远。”
我想询问这目标是什么,但觉得他势必会一笑置之,耸耸肩说不值得一谈。
“不过,你为什么要去船上打杂呢?你又不是没钱。”我问。
“我想体验体验。我只要觉得精神上的吸收达到了饱和,能学的都学了,此时做做这类杂役就显得特别有用。那年冬天,我跟伊莎贝尔解除婚约后,就在朗斯附近的矿坑打了六个月工。”
就在此时,他向我吐露了前文我已经叙述过的那些遭遇。
“伊莎贝尔甩了你的时候,你很难过吗?”
他开口前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奇异深邃的双眼似乎不是在看我,而是自己的内心。
“对呀,当时我还年轻,打定主意要结婚,也计划好了婚后的生活。我觉得一定会很美满。”他淡淡一笑,“但是,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我没想到,自己向往的生活让伊莎贝尔大失所望。我当时真不懂事,否则绝不会这么建议。她当时也太年轻,容易冲动。我并不怪她,但是也没法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