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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巴黎的写作不紧不慢。春天舒服宜人,香榭丽舍大道上的栗树纷纷开花,街道光线好不欢快。空气中弥漫着愉悦的气息,轻淡缥缈,感官满足恰到好处,教人步履更轻盈,脑袋更清醒。在众多朋友的陪伴下,我玩得不亦乐乎,心中充满往日的美好回忆,多少重十了青春的活力。我心想,这种惬意稍纵即逝,以后难保还有机会再好好享受,岂能傻到让写作来干扰。
我和伊莎贝尔、格雷与拉里常一同去游览近郊名胜,包括尚蒂伊城堡和凡尔赛宫,以及圣日耳曼和枫丹白露。无论去哪里,我们都享用丰盛的午餐。格雷人高马大,胃口也最大,喝酒往往不懂节制。他的健康已然好转,但难说是因为拉里的治疗,抑或仅是时间的缘故。总之,他不再像从前那样头痛欲裂了。我刚来巴黎与他见面时,他那怅然若失的眼神,教旁人看了都难受,如今已不复见。他的话不多,偶尔说些冗长的故事,而每当我和伊莎贝尔胡言乱语时,他便会哈哈大笑。他玩得开心自在,尽管人不风趣,但有副好脾气且容易满足,想不喜欢他都难。他并非适合共度寂寞长夜的对象,但你会满心期待跟他玩上六个月。
格雷给伊莎贝尔的无私的爱,看了真让人赏心悦目。他着迷于她的美貌,认为她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女人。而他对拉里的真挚友谊,宛如狗儿对主人般忠诚,同样教人动容。拉里也玩得很开心,把这段时间当成休假,暂时抛开脑袋里的盘算,安心地享受当下。拉里话也不多,但不打紧,有他陪伴便已足够。他向来认真自得,笑脸迎人,无须对他多加苛求。我也晓得,这些日子过得如此快乐,全是归因于他的陪伴。虽然他没说过动人或俏皮的话,但少了他势必会无聊许多。
有一次,我们游玩回来的路上,我目睹了一个情景,让我有些惊讶。我们正从夏特尔返回巴黎,格雷开着车,拉里坐在旁边,我和伊莎贝尔则在后座。玩了一天,我们都备感疲倦。拉里伸出一只胳膊,搭在前座椅背上,袖口因而卷了起来,露出瘦削有力的手腕和覆着细毛的麦色下臂。夕阳照耀下,细细的茸毛呈金黄色。伊莎贝尔动也不动,我觉得有些不对劲,瞄了她一眼,那副模样简直像被人催眠了:她的呼吸急促,直盯着拉里那长着金黄细毛的结实手腕,还有细致却有力的大手,我有生以来头一回见到她脸上露出饥渴的神色。她的表情充满肉欲,我万万没料到这般美貌竟可表现得如此浪荡,已然无关人性,纯属动物本能。姣好的面容早已褪去,变得丑陋和骇人,让人联想起发情的母狗,我不禁有些作呕。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全神贯注地盯着拉里的大手,那只手不过随意搭在椅背上,便教她欲火中烧。忽然她浑身发抖,脸部肌肉一阵抽动,闭起眼睛就往角落靠去。
“给我一根烟。”她的声音异常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