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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西城,永安坊,春香楼。
这里已经不叫春香楼,而是改了名字,换了主人。
这里如今叫御名轩,变成了酒楼,听说老板是个西域商人。
春香楼自从被锦衣卫查封后荒废了一段时间,长安府接手将案卷理清后便转手卖了出去,一部分钱财上交国库,另一部分自己留下,以做府衙开支。
刑部大理寺也都有这样的情况,案犯正法,案卷归档宅子铺子便会另行转让售卖。按理说这些应该是查封后户部记档然后统一处理,但早年国库空虚,各衙门更是入不敷出,上下便有了这样的默契,谁查的归谁,办好手续即可。
刚开始确实引起了些混乱,各衙门以权谋私害了不少人家,杨鸿师便是因为弹劾此事而差点深陷囹圄,最后愤然辞官而去。
不过他的一腔正气倒也不是毫无用处,自他弹劾后,案犯家财虽然依旧没有按规矩处理,但各衙门却是收敛了许多,并与户部有了不成文的规定。
所没财产户部记档,金银直接收归国库,房产铺子由各衙门自行处理,所获收益三七开,七成上缴国库,三成会自己留下。如此一来各有所得皆大欢喜!
春香楼便是如此,只是这里死了太多人,大秦商人不愿接手太晦气,长安府都以为会压在手里,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胡商接手,这倒是稀奇!
不过长安府也不会追根究底,只要合法合理没有不转手的道理,卖了就是一份钱财,府衙上下都会分点,算是福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