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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也无什么神奇,只是丁一在特种部队时,每天都至少练上一百次,十年就近乎四十万次;而来到京师这二个来月,每一天丁一都会练上四五百次,横竖也有上万次;如果一个刺杀动作,完成按照动作要领练上数十万次,它便变得这么快速、准确、干净利落,也就变得这么神奇。
丁一提着这柄长枪,将它从凉茶铺的老板的咽喉拔了出来,他很喜欢这把枪,硬枪,百多年后,戚继光的《纪效新书》提到的战阵之枪“凡长枪……腰硬根粗。”说的便是这样枪,而不是被后世神化的白蜡杆子,或者说白蜡杆子是属于江湖的神话——战阵之上抖什么枪花?便是千百条枪硬生生捅过来、捅过去,要的就是这种腰硬根粗的长枪,杀人的枪。
“弃马!向我靠拢!”丁一提枪向一格,拍开一个大约是练地躺刀之类的菜贩手里的菜刀,一枪扎进他眼窝里,拔将出来枪尖还带着一个眼球,这也没什么神奇,就唤做“防下刺”,只不过也是以前练过四十万次、在这大明朝也练习过上万次的防下刺罢了。
这个墟市各式人等装束的杀手已然逼近,马,跑不起来,没有速度的骑兵,不过是步战的肉靶,所以丁一喊令那些军士弃马,他一边呼喝一边杀人,杀了四个敌人,终于把被分割包围的七人,汇在了一起,只有七个人,还有一个骑在马上的军士,不知道是怕死还是精神崩溃,尖叫着策马狂奔而去,他很快就被那些杀手淹没,不知所踪。
“护!”丁一冷着脸瞪着想开口的胡山,提枪又捅倒了一个对手,再一次高呼,“向前!护!”在丁一的身后,是那个被马压着一条腿的军士,那个军士脸色惨白地说道,“大人,护个球毛啊,俺孙伟认命了,就他娘死在这里吧!你们快逃吧!”
丁一再一次挺枪向前,这一次,他挂彩了,对方用的秤砣,硕大的秤砣使的是流星锤的招法,尽管丁一在他胸口留下了致命的创口,但流星锤不是防左刺能防得了的,尤其当对方决心以命搏伤,脱手掷出时,丁一知道被那秤砣刮的的左臂,至少是伤了骨膜的,已然开始发肿了,但他扯下袍裾,缠在左臂上,依旧稳稳地握着长枪,用力一晃脑袋,甩下一块不知道是谁的皮肉,咬牙笑道:“老子没有扔下战友的习惯,向前,护!”
胡刀默然地站在丁一的左侧,而右侧是另一人被丁一仗枪救出的军士,接着是下一个,七个人,就这么护在自己袍泽身前,面对数以百计的敌人。
那一条腿被压在马下的孙伟,胸膛不住地起伏着,惨白的面上渐渐有个几分生气,他终于不再认命,咬着牙,奋力地挣扎,不时有一蓬蓬的血花飞溅过来,浇在他头脸上,带着生命的气息,或是他的袍泽,或是敌人的,孙伟不知道,但这方才认命的汉子,却禁不住淌下泪来,滚烫的泪水,比血更热。他知道是袍泽用命在护住他,是他那名动京师的丁大人,用自己的命在护着他这条自认低贱的贱命。
他抹着泪,咬着牙,握紧着刀挣扎,每一次蠕动都是钻心的痛,没有人能帮他,七个人拦下近百杀手,已经左支右绌了,哪里还有人手来帮他?但他终于从马尸下拖出自己的腿,出乎他意料的,虽然痛,但勉强还能站着。
“大人……”他哽咽着,提刀想替下丁一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