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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冷血分析得倒是有些道理,可能这母麋鹿刚刚和公麋鹿进行恩爱缠绵过,所以身上带有强烈的香味,不然它是本身不带香味的。
“呦呦!”血色麋鹿似乎已经耐不住性子了,可是对于云默它又不敢随便进攻,忽然它转移了目标。
地上不住痛楚的闲书,正是血色麋鹿再度践踏的目标。
血色麋鹿又一次高高扬起双足,再重重地落下,似乎力道比之前更甚,以此发泄它的怒气。
“嗷,畜生,你不如杀了我。”
血色麋鹿每一次都只是在双脚处践踏,对于麋鹿来说这是一种乐趣,对于闲书来说是比死都痛苦的。
“啊,云默,救救我。”
凌云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云默,别忘了,他刚刚是怎么说下一个轮到我们的。”
闲书哀求道:“云默,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