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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一早,宋梓昱天不亮就起床,先去山上砍柴,拔了一篮子苦菜,下山时又逮住一只野兔,满载而归。
晚娘还在睡,宋梓昱便轻手轻脚的开始煮饭,生火,淘了一把糙米丢进锅里煮着,约莫快熟了,又将去皮切成丁的红薯下锅一起熬成粥,将昨晚剩下的半颗白菜清炒后,又烙了五个玉米饼子,将锅洗干净后,端了锅水回来,把早上刚摘的苦菜倒进去泡着。
晚娘是闻着味起来的,穿好衣服从屋里出来就看到宋梓昱准备往屋里端饭,忙走过去帮忙,宋梓昱会做饭,她一点都不惊讶。
看到碗里的粥,晚娘便知道宋梓昱起来很早,现代的时候,她妈妈年纪大身体不好,便格外注重养身,早餐基本都吃粗粮的,糙米本来就不好熟,这粥只怕煮了很久了。
“待会吃完饭我把那只兔子给李大哥家送去,然后去山上砍柴,你就在家休息,还有你额上的伤口也该换药了。”宋梓昱很担心晚娘额上会留疤,他从不嫌弃晚娘留不留疤,只是怕晚娘心里不好受,所以格外重视这个伤口。
晚娘笑了下,“嗯,我自己换药,没事的。”
饭后,宋梓昱还是不放心,亲自给晚娘换了药,指甲盖大小的伤口,已经止了血,但还是有些血肉模糊的感觉,要不留疤,似乎很难。
宋梓昱心里难过,也没再说什么,之后拎着兔子和刀就出门了,晚娘将苦菜收拾一番后换了一锅干净的水泡着,又将被子拿出来晒着,她坐在门前的竹凳上想事情。
没穿之前,她做的是酒店管理,不是科班生,只是从最低的服务员坐起,一步一步爬到管理的位置,在这之前她也当过前台,去厨房当过小工,还在面点房当了半年学徒,现在脑子里也只记得几种点心的做法,至于其他,她好像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