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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
张明宪一得着假期,因为惦记着家里,所以立刻就从临城县赶回了京城。
如今他也是拖家带口的人了,家里有个老娘,还有个媳妇,媳妇就是翠屏。翠屏半年前和他结了婚——一说起结婚那事,他就后怕,因为只差那么一点点,他和翠屏就会是有缘无份。他是知道好歹的,所以心里一直感激着张顺以及司令太太。那个时候,翠屏已经有点魔怔了,总觉着自己若是不嫁给张顺,接下来这一生就无颜活下去。幸亏张顺“郎心似铁”,太太也把那道理掰开揉碎了,对着她翻来覆去的讲,才让她渐渐的冷静下来,不再那么寻死觅活的要以身报恩。
若论结婚,张顺比他和翠屏还更早一步。张顺的老婆不是外人,也是万家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寡妇,人样子是没得说,白白净净利利落落,说话做事也伶俐,那个劲头倒是和张顺有几分像。
小寡妇名叫秀珍,是个苦命的人,十六岁成亲,一儿半女都未得,十八岁便没了丈夫,而夫家若是肯给她一口窝头吃,她也不至于出来帮工做女佣。她日子虽苦,身心却都是年轻健康的,早就看张顺好,可一直也只是看看而已,因为张顺在万府活得好似半个少爷一般,再不挑剔,也不会娶个外来的小寡妇。
她没想到,自己今生和张顺竟然会有缘分。
张顺丢了一条胳膊,谁看他都是成了残废,唯有秀珍不以为然。她想的是:张顺又不是卖苦力挣饭吃的男人,少了一条胳膊也不耽误吃喝生活,有什么要紧?他模样还是那个模样,聪明还是那么聪明,少了一条胳膊,也照样还是张顺、也照样还是比人强呀!
她看张顺,是怎看怎好。而张顺为了让翠屏死心,也发了话出去,想要寻觅个女人成家,于是有那好事者在中间一撮和,张顺和秀珍就成了两口子。张顺照旧回万府管事,秀珍则是辞工回了她的新家庭,成了个喜气洋洋的主妇。
张顺原本对人生是灰了心的,也不奢求什么浪漫爱情和美满生活了,只打算过一天算一天的凑合活着。如此凑合了半年,他让秀珍凑合得白里透红,二十出头的人了,竟然还长高了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