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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心理分析这个领域,我国涉足得比较晚。在美国,有个机构叫做BAU(Behavioural Analysis Unit),为FBI行为分析部,过去叫BSU行为科学部。行为分析部的任务是根据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调查和基于对案件的经验、研究来证实其可操作性,针对复杂的和犯罪嫌疑人心理敏感的案件,通常涉及暴力行为和暴力威胁,涉及的领域包括危害儿童犯罪,危害成人,威胁、腐败、爆炸和纵火类型的案件。
在我国,我们认为行为心理分析是一项基于经验才可以从容使用的技能,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所以在命案侦破过程中,勘查人员会时不时地进行运用。比如对犯罪分子的刻画分析,里面就有一些内容是通过行为心理分析来得出的。但是,一直都没有人对这门学科进行理论性总结,各地勘查人员对行为心理的分析,多是师父点拨、自己总结,才会在案件侦查中发挥作用。
近年,公安机关的法医头领、公安部刑侦专家闵建雄老师开始总结行为心理分析的相关经验,并且试着理论化,编撰了一本名为《命案现场行为分析概论》的书籍。有了这本书,全国公安机关法医在这一领域将会有突破性进展。
闵老师认为,因为法医作为参与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的警种,掌握了命案现场中最多的信息量。尤其是因为法医对尸体情况有最全面的了解,所以法医最应该在行为心理分析领域有所建树。于是,老秦也把这一全新领域的内容介绍给大家。
犯罪过程中,有很多种行为,不同的行为反映出凶手不同的心理特征,而这些特殊的心理特征,也给侦查人员提供了侦查方向。林林总总的犯罪行为,若是想完全概括起来,确实不易;而要通过现场情况、尸体损伤来识别出凶手的行为究竟属于哪一种行为,更是难上加难。尤其是有一些行为,造成的损伤很相近,这就需要法医明察秋毫了。
究竟如何来判断犯罪行为,老秦也还在学习当中,在自认为学成之前,老秦没法给大家系统解说。这篇的主要内容,老秦会用一些小案例来阐述几种常见的犯罪行为以及行为分析给整案侦破带来的重要作用。各种行为的名称,来源于闵建雄老师的总结。
1.约束行为
在很多案例中,都会有这种行为的出现。有可能是凶手按压被害人四肢,也有可能是用绳索进行捆绑。
一个老人晚上在家门口的板车上边睡觉边看守粮食,被人杀死。经过法医检验,发现死者是被人用锤头打击头顶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同时,法医发现死者的双肘部都有皮下出血,后背有挤压形成的肌肉内出血。这就说明凶手同时按压住死者双手,并且压在死者的身上对死者进行约束,同时用锤子打击死者头部。那么这个动作是一个人不能完成的,说明作案人数至少有两个人。
2.威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