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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参加为庆祝贝琳达初入社交界而举办的舞会,夏洛特既充满期待又心情复杂。她虽然参加过许多乡间舞会,但大部分都是在沃尔登府邸举行的,她从未参加过都市舞会。她喜欢跳舞,也知道自己跳得不错,但那种牲口交易市场似的舞会规则让她深深厌恶。没有舞伴的女子只能坐着干等小伙子上前邀请。她不禁琢磨,那些“时髦人士”面对这种情况是否会更加文明些。
他们来到乔治叔叔和克拉丽莎婶婶位于伦敦西区的梅菲尔区豪宅时,距离午夜只剩下半小时——妈妈说,若要体面地参加伦敦舞会,到达舞场的时间不能比这更早。条纹图案的棚布和红色的地毯从街边一直延伸到花园门口,而花园的大门不知何时已被改建成了一座古罗马式的拱门。
不过,即便是这样的变动,带给夏洛特的震撼也不及她穿过拱门之后见到的景象。花园的一侧已经整个被改造成了古罗马建筑的中庭。她惊异地四下张望,只见草坪和花坛已被硬木舞厅地板覆盖,地板涂上了黑白油漆以效仿方形的大理石地砖。白色立柱与成排的月桂树相接,耸立在舞池周围。柱子后面是一圈回廊似的建筑,里面为需要休息的人设置了长椅。舞池中央是一座大理石砌成的水池,池内的喷泉雕成孩童在水中与海豚嬉戏的样式,喷溅的水花被灯光映照得五光十色。乐队在二楼卧室的阳台上演奏着雷格泰姆音乐[1]。墙壁用菝葜和玫瑰花编成的花环做点缀,阳台边沿垂吊着秋海棠花篮。一顶巨大的帆布篷幔被漆成天蓝色,从屋檐一直架到院墙处。
“真是个奇迹!”夏洛特说。
爸爸对乔治叔叔说:“客人真不少啊,乔治。”
“我们邀请了八百人。你在公园里究竟出了什么事?”
“哦,并没有传说中那么糟糕。”爸爸勉强笑了笑,说道。他挽起乔治的手臂,两人走到一旁闲谈起来。
夏洛特仔细端详着客人们:所有男宾都穿着全套晚礼服——白色领带,白色马甲和白色燕尾服。年轻小伙子格外适合穿这种服装,或者说至少是身材清瘦的人,夏洛特心想。当他们跳起舞来的时候,这身衣服更显得风度翩翩。她打量着旁人的衣着,不禁觉得尽管自己和妈妈都衣着雅致,但勒紧的腰身、装饰的褶边与宽大的裙摆未免有些过时。克拉丽莎婶婶穿的是一件富有垂坠感的贴身长袍,里面搭配一条紧得几乎无法跳舞的短裙;贝琳达则穿着哈伦裤[2]。
夏洛特忽然意识到自己谁也不认识。她暗自盘算:我跟爸爸和乔治叔叔跳过舞以后,还能跟谁跳呢?不料婶婶克拉丽莎的弟弟乔纳森邀她跳了华尔兹,然后又将她介绍给另外三名男子,都是他在牛津大学的同学,他们每人都与她跳了舞。她觉得他们的谈话十分单调:他们先是说舞池的地板不错,后来又说戈特利布的乐队很好,然后便再也找不出话说了。夏洛特试探着说:“你们认为女性应该享有投票权吗?”她得到的回答是“当然不”“无可奉告”以及“你不会是那伙人当中的一员吧”。
她的最后一位舞伴名叫弗雷迪,他带着她进屋去用晚餐。夏洛特认为他是一个相当时髦的年轻人,相貌堂堂,一头浅色金发。他还算英俊吧,夏洛特心想。弗雷迪在牛津大学读书,就快读完一年了。牛津大学的生活相当快活,他说,但他又坦承自己对读书没什么兴趣,他甚至打算十月不再返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