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车惊魂 (第1/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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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来自一个旅行推销员,下面是他的原话:
先生们,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聪明、最和蔼可亲的人之一,大概要算我伯父一个。真希望你们能认识他,先生们。可是我思量再三,先生们,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认识他更好,因为在你们能够认识他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即便还没死,也离死亡不太远了,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如此一来,我现在和你们说话的这种巨大快乐,你们就享受不到了。先生们,我真希望你们的父辈能认识我伯父,他一定会得到他们——尤其是诸位可敬的母亲的喜爱和赞美。他有无数的美德,若是非要挑出最杰出的两样,我认为就是他晚餐后唱的歌和他调的潘趣酒。这么详尽地对一位已经辞世的长者让人忧郁的一生加以回忆,就此事我要请大家原谅,然而我伯父那样的人,你们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啊!
我一直觉得,我伯父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这么一点,先生们,那便是:伦敦市卡堤顿街的毕尔森和司伦大厦的汤姆·斯玛特是他的伙伴和挚友。我伯父是个收账员,为铁近何威尔普斯公司工作,可是在某个时期他走着和汤姆类似的路线。在某个晚上,他们第一次见面了,他们那时候就看对方很顺眼。第一次见面还没有半个小时,他们就打赌谁能调出最好的一夸脱潘趣酒,然后将之最快喝完,赌注是一顶新帽子。调酒方面的胜利者是我伯父,然而在喝酒上,汤姆·斯玛特以大约半盐匙的微弱优势赢了他。在各自又喝了一夸脱酒并互祝健康后,他们就此成了一生的挚友。朋友这种事是命定的,先生们,谁也强求不得。
就外貌而言,相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伯父稍微有些胖、有点矮,嗯,脸色大概也红了点。你们所能想象到的最快活的脸就是我伯父的脸了,先生们,他跟潘趣[2]有点像,只是有着更为俊俏的下巴和鼻子。他那双热情的眼睛似乎总蕴藏着什么有趣的秘密,不时冲你眨两下,微笑在他的脸上从未退去——别想象成那种木头一样的、傻呆呆的笑——他的笑是发自内心的、愉快而真诚的笑。有一回他乘坐的二轮单马车出了事故,狠狠撞到了一块里程碑上,昏迷了过去,被划伤的脸似乎被碾压机碾过一般,我伯父曾就此开玩笑说,即使他母亲复活大概也不认得他了。的确,我想我是认同这句话的,先生们,她绝对没法认出他,因为她去世的时候,我伯父才两岁零七个月,并且我认为更大的可能就是,即便他的脸依旧完好,这位太太也会困惑于他的那双高筒靴,当然他那张红通通的笑脸就更会让她感到陌生了。总之他在路边昏倒了,伯父曾不止一次跟我说,那个救他起来的人讲:当时我伯父好像是刚吃了顿大餐,醉倒在地的样子,笑得非常开心。还有呢,在经过初步的治疗之后,当他稍稍有了些力气时,就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开心地大笑,高兴地吻了下捧着脸盆的年轻护士,还让人将一份腌核桃和羊肉排骨送过来。腌渍的酸醋核桃是他的最爱,先生们,他吃核桃的时候从来不蘸醋,他就喜欢这样,说是感觉有种啤酒的味道。
在树叶萧萧的秋天,我伯父要往北去收账和接订单,路线大致是伦敦—爱丁堡—格拉斯哥—爱丁堡—伦敦。这是一趟很重要的旅程。呃,我必须要跟各位交代的一点是,他之所以要到爱丁堡去两次,仅仅是为了个人消遣。他一般会在那儿待一个星期,为的是和老朋友们聚聚,找些老朋友一起吃吃饭,他的朋友很多,早中晚餐都安排下来,行程也还是比较紧张的。先生们,在吃过一顿招待周全、堪称奢华的苏格兰式早餐之后,还能用一大盘牡蛎、一打啤酒以及一两杯威士忌作为简单的午餐,这种经历我不知道你们有谁体验过。你们要是曾经这么干过,那么,“要想再出门去吃点心和晚餐,先要问问自己的酒量怎么样”这句话,你们大概就不会反对。
不过,感谢上帝,对我伯父而言,这种事情不值一提!这种喝酒方式和安排,是他早已习惯的把戏了。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可以在任何时候灌醉一个丹地[3]人,之后步态安详地回家,当然,以酒量和最烈的潘趣酒闻名的丹地人大概不会同意这一点。先生们,他跟那些你们也许见到过的波兰人有得一拼。某个格拉斯哥人和丹地人拼酒的事儿我可听说过,他们整整拼了十五个钟头,因为喝得太多而导致呼吸困难,差一点就同时窒息而亡,然而先生们,他们的身体可是依旧健康着呢,这不过是个小插曲。
在我伯父准备坐船回伦敦还有不到二十四个小时的时候,那是个晚上,他当天的晚餐要在一个老朋友家解决,那个人大概叫贝利·麦克,嗯,名字后面的部分我记不太清了,他在爱丁堡的旧城区住着。当时贝利的妻子、他的三个女儿、已成人的儿子,以及三四个一脸狡诈的浓眉而矮胖的苏格兰佬也和他们一起共进晚餐,贝利为了招待好父亲、烘托氛围,所以把他们也找来了。那场晚宴非常丰盛,有熏黑线鳕鱼、腌鲑鱼、羔羊头以及一盘哈吉斯羊杂——在苏格兰这是种非常著名的家常菜,先生们,我伯父总跟我说,一看到那盘菜,他就觉得跟射箭小孩的肚子很像——其他非常棒的菜肴还有很多,但是我都不记得了。在座的女主人善良而温柔,女孩们长得美丽又言语得体,伯父非常开心。于是年轻女士掩嘴而笑,老夫人开怀大笑,贝利和其他几个老家伙肆无忌惮地狂笑,晚宴的气氛是多么欢乐啊!
晚餐后男士们喝了多少苏格兰威士忌我不甚清楚,可有一点是确定的:大概是凌晨一点,贝利已成年的儿子刚准备唱歌,第一句“威利酿好了一大桶麦酒”还没唱完就倒下了;而在半小时前,桃花心木桌上就还剩下他和我伯父两个人了。此时,我伯父认为到了告辞的时间了,其实他之所以来得很早,就是想能早点回去。然而一想到就这么走了,未免会让东家感到不高兴,就留在椅子上没动,自己调了一杯酒,然后起身举杯祝福自己,独自一人进行了一场简单而恭维的演说,之后非常热情地喝光了这杯酒。然而大家依旧在沉睡,我伯父于是又喝了几杯酒——为了避免混着喝酒对身体造成伤害,所以这次他没掺水——之后他突然把帽子抓起来,坚决地走了出去。
那个夜晚狂风呼啸,我伯父将贝利家的大门关上,因为风太大,所以将帽子紧紧裹在了头上。他将双手插进口袋,抬起头,稍稍看了看天气情况。乌云流动的速度让他感觉有点晕,月亮一会儿被乌云遮着,一会儿又露出脸来,忽闪忽闪的,整个大地也随之忽明忽暗。“这样可不行,真是的。”我伯父好像自己受到了侵犯一样,对着天气说道,“眼看我就要出航了,怎么来了这么一个坏天气呢?不成,怎么都不成!”他的语气此时显得很严厉。这些话他又重复说了好几遍,然后为了站稳脚跟很是费了一番力气——因为太长时间看着天空,使得他有点头晕——之后他就笑着继续往前走。
我伯父从位于凯农格特街的贝利家出来,要抵达莱斯步道的另一头,中间要走一英里多的路。他走在路上,那些在暗夜中零星错落的高楼显得有些荒凉,大门上原本鲜艳的颜色已然斑驳,窗户好像也过于劳累,因而显得模糊而朦胧。这是些有七八层楼高的房子,一层层往上堆叠,就如同孩子们用纸牌搭的塔,崎岖不平的石子路上投下了它们浓黑的暗影,黑夜因此更加阴森。借着几盏零落的油灯的光线,可以看到几块指示牌,说通往上面各层楼的陡峭曲折的公共楼梯在这儿,那个阴暗的入口只能通到一个狭窄的死胡同。我伯父早已对这一切习以为常,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注意,只是就周围情况稍微看了一眼,他就走到了街中心,时不时兴奋地哼着小曲儿,在背心的两个口袋里插着他的两个大拇指。他兴奋的歌声很是高亢,那些已然熟睡的诚实百姓突然惊醒,在床上瑟瑟发抖,直到再也听不到那声音。他们觉得那肯定是个无所事事的酒鬼在路上游荡,于是又舒心地睡下,在暖和的被窝中寻找甜蜜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