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两个萧凌是同一个人?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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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羽叮嘱道,“如果两个萧凌是同一个人,那就代表收购乐华影视的是你姐姐前男友了,到时候你帮我转达一句话,我愿意在他收购的基础上加钱,他有没有转卖的意愿?”
“要是萧凌这小子足够聪明,肯定会把这个烫手的山芋倒给我,还能趁机赚笔钱,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他还做着妄想通过运营公司赚钱,一步跨城资本,那就是白日做梦了!”
“小陈导,交给我去办您放心吧!要是核实收购公司的萧凌就是此人,我们一定会劝服那家伙,无论如何都要将公司转到您的手里。”
这可事关林权的前途事业,他肯定要使出十二分的劲儿。
“那好,你去忙吧!”
林权挂断电话后直接给姐姐林夕雾打了过去。
“喂,姐,你干嘛呢?代言广告拍完了吗?”林权得知一天前陈铠歌企业旗下的一个工作室已经在替老姐拍椰汁饮料的代言了。
广告拍摄完之后就可以直接报到椰树牌饮料集团的竞选部门。
而且陈飞羽也承诺过了,这一系列操作无非就走走流程,最后的合约名额早就内定好了,非林夕雾莫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