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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他在外面究竟发了多大的财。
反正,他手指上戴着的一枚鹅卵形的宝石戒指,据说价值在三十万以上。
重回洪山镇的洪荒,很快就将过去的一群兄弟收归了麾下。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将农贸街占领了下来。
农贸街本来由镇里管着,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叫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里的事就一个,负责收取摆摊设点的小商贩的租金。
固定摊位按月收,临时摊位按天收。
别小看这些摊位费,虽说一个摊位最少的时候只收取一两块钱,但每天累积起来,就是一笔巨大的数字。
起初,市场内由管理所收,市场外由洪荒的小兄弟们收。
两边都嫌着对方碍眼,便找岔子打了一架。
洪荒人多,管理所哪是对手?这一架打下来,整个农贸街就变成了洪荒个人的领地了。原来管理所的人都来投奔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