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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唇以及他渴望着被这个人一次又一次的拥抱……
然后他也确定了,是喜欢这个人的。
他之前还觉得太快了,因为满打满算他和盛无极才认识一个月。他试图用时间来衡量对于一个人的“喜欢”,却忽略了“喜欢”本身就不受时间控制。兰与书想,喜欢不就是一瞬间的事。
兰与书想起盛无极在医院抱着哭泣的自己,想起他说帮自己出气,然后要自己做盛和的导演,还有他们深夜飙车,在露台上喝酒……最后兰与书想到盛无极说的那句“兰与书,不用谢我,要谢你自己”。
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的开始的吧,他想——即使在玩家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盛无极的表现完全就是个混蛋,但在后面的相处之中,他一直给予自己足够的呵护与关心,尊重与理解。
兰与书又忽然在意起这样的喜欢来自于他和盛无极上不了台面的交易。但他很快就想,盛无极确实耍了心机用对付严铠鸣和拍电影来诱惑自己,可说到底自己也是心甘情愿上钩的。
这样看,他其实跟盛无极一样,也是个混蛋。
喜欢就喜欢吧,兰与书对自己说,这没什么的。就像他之前已经意识到的一样,在自己落难的时候遇到盛无极这样的人,很容易就喜欢上了。
意识到自己喜欢盛无极,然后呢?
兰与书想,还是先等这段交易关系结束吧——三个月后易结束后,他还是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