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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火燃尽,最后一捧骨灰装进坛中,李怀信才怆然觉得,冯天已经离开了。
李怀信整理着冯天最后的物品,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一柄卷了刃的破剑和布包,布包撕拉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估计是在乱葬岗里豁开的,衣物钱财全都倒没了。
李怀信是个带惯了随从的贵族,像金银元宝这种俗物从来不需要揣在自己身上,而且他又不喜欢花枝招展的装扮,像那些王孙公子一样恨不能往自己脸上贴金,翡翠玛瑙镶满玉带,搞得珠光宝气的到处闪瞎别人狗眼,他最多在身上配块稀世美玉,但美玉也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连头上的银冠都在打斗中掉落,搞得现在一贫如洗。
他举着冯天那柄破剑,如镜般的剑刃映出他模样,当李怀信看清里头那个双颊凹陷,整张脸好似只绷着一层面皮似的自己时,只觉眼前一黑,这剑镜里的脸跟乱葬岗的骷髅还有何区别?
瘦成这副鬼样子,李怀信都没眼看,必须一日三餐,顿顿山珍海味才够找补回来。
可现如今,别说鱼翅爆肚了,就是一碗鸡汤肉羹都指望不上。
他浑身上下就剩一套绫罗绸缎,李怀信打量一番自己这身行头,说什么也不能拿去当了!
走投无路之际,借着斜阳的余晖,他脚下一闪,李怀信蓦地提了提衣摆,当看到镶在靴筒上的那颗精巧的金珠时,别提多激动了,他简直要回去重重的赏赐这个给他做鞋的绣娘。
李怀信蹲下身,扒下两只靴筒上的意外之财,决定去找补些体能回来,就在他虚弱的步子欲要踏入酒楼时,被贞白拦了一下。
李怀信不悦的皱起眉:“我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