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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吗?”
“还好。”
虞雁书把越重霄渗血的左手重新包扎过,“这是满大夫给的伤药,你带着吧。”
“多谢娘子,娘子方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其他刺客藏在何处?”
虞雁书示意越重霄摊开左手,轻点他的食指指尖:“这块黄色,是胡连簇汁液留下的痕迹。”
女郎指腹柔软,一触即分。
越重霄昨日去州衙,仵作正在给刺客验尸,说他即便不自杀也活不了多久,身子早被伤病给掏空了。木板上的刺客浑身赤|裸,越重霄打眼一看,除了旧伤,他的胳膊上还有一处新伤,没有包扎,只糊了一些不知名的东西。
仵作猜测道:“也许是用来止血的,跟血肉混在一起,认不出来了。”
“没错,将胡连簇的叶子揉碎涂在伤口上,的确有止血功效。虽然比不上金创药好用,拿来救急也足够了。”
虞雁书见过一次胡连簇,“它只长在沙漠地带,叶片细小,味道酸涩,根茎发达,哪怕种子落在岩石缝隙里也可存活。汁液能在你的手上留下颜色,证明刺客才将胡连簇敷上去不久,依照它的生长习性往风沙紧处去找,也许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