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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啥都忙完了,黄小明开始刻苦攻读,乡试还有几个月就要开考了。他希望自己能考中一个举人,这样就有机会改变目前这种贫穷落后的生活状况。他种的三亩地也不是他的,租的就是黄世仁家的土地,每年交了租子下来,能有稀饭喝就不错了。冯小刚家也跟他差不多了,只是冯小刚力气大,人也聪明,他家就租了何少周家十亩地,何少周对佃户是比较宽宏大量的,遇到灾荒年,他也会减租子,实在颗粒无收的,他也全免,甚至还要补贴一些钱粮,让佃户们都能活下去。毕竟何少周是中过进士的,饱读圣贤书,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这些佃户没有土地,靠租种他们的田地为生,而他们数百上千亩田地,如果没有这些佃户去耕种,他们自己是无法让地里长出庄稼的,产了粮食后,他们拿大头,佃户拿小头,这样大家都能把日子过下去,如果把佃户逼得家破人亡,甚至被逼吃大户造反了,玩命的事,对大家都没有好处。黄世仁以前是很霸道的,经常逼租子,逼得人家四处流亡,还喜欢拿人家年轻漂亮的女儿来抵债,弄得民怨沸腾,差点整出人命来。他原本就是富甲一方,也不差贫苦佃户那三瓜两枣,后来,何少周回村后,他就跟何少周学,不再为难交不出租子的佃户,天灾人祸的时候,他还会接济一点,这样整个土弯村的生态就比较平衡了,也算是和谐村子。毕竟老爷要当好,需要众人的帮助,不然,就成孤家寡人了。
大家都能把日子过下去,只是以冯小刚和黄小明为首的佃农的日子,虽然清苦一些,但还不至于饿死。他们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唯有读书求取功名,否则,便只能子子孙孙都当佃农了。
何少周就是通过考中举人和进士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由过去穷得全家人只有一条裤子穿,变成现在的致仕知府何老爷何大人,赚的钱,不光买下了数百亩土地,还修起了四进四出的深宅大院,家里存粮数万斤,金银无数。而黄世仁虽然没有考中功名,但十一二岁就到嘉州城里做起了绸缎庄学徒,受尽凌辱,学会了经营生意,最后为黄家挣下了长达五百多米的玉堂街的全部产业。这条街的得名,就是他取的,字面意思很明显,就是金玉满堂,街两边数十个店铺、房产,都是他家的。除了自己留最好的门楼来继续经营绸缎庄的生意,别的楼和铺都租出去了,让别的生意人开成了酒楼茶肆染房当铺等,他们家别的不说,一年光收一条街的租金,就会有非常可观的银两入账。更不要说,黄世仁还在村里买下了上千亩的土地,也给自己修了六进六出的大庄园,家里面奴仆成群。辛苦了一辈子,黄世仁就回村来养老了,继续过他锦衣玉食的生活。这是两个成功的范例,但全村三千多户人家,只此两家,别无分店。更多的,还是子子孙孙都做佃户,生了女儿嫁的也是佃户,生了儿子娶的也是佃户,除非有长得特别俊俏的,让两户豪门望族的子女相中,或娶入府中做小,或收入府中做下人,日子也会好过一些,但这样的事总是很少,毕竟这两位老爷虽然回村养老了,但他们的女子大多在城里发展,要娶正妻或嫁相公,那也是冲着门当户对去的,一般佃户的子女想高攀,虽然没有比登天难,但也差不了多少。阶层的固化,底层人想提升,真不是容易的事,和平时期只能靠读书,战乱时期,只能靠造反。前者相对安全一些,所以,愿意读书考取功名的人比较多,后者搞得不好要掉脑袋,甚至诛九族,所以,不到活不下去,没有人愿意去干,就算有些人活不下去了,宁愿自己自裁,也不敢去揭竿而起,毕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陈胜吴广甚至刘邦元璋的。
黄小明每天看书学习到半夜,每有懈怠之时,就会念叨一遍何少周的名字,没有头悬梁锥刺股的精神,那举人进士不是那么好中的,全国那么多学子,每三年才开科录取一次,每次不过数百人,其难度可想而知。很多人读书考试从十几岁开始,一直考到六七十岁甚至到死、连个秀才都没有中的也有,被称为老童生。黄小明能够在三年前考中秀才,已经非常不容易了,现在要是能考中举人,命运就改变了,至少有大半只脚已经迈进了衙门,有机会弄个八品九品的官儿来做了。
在这个梦想的激励下,在眼前榜样的提醒下,黄小明经常通宵读书,哪怕第二天倒在地里都能睡着。
但是,黄晓明勤奋比他更勤奋的学子只多不少,加上考试这玩意儿,平时学得再好,也不见得临场能发挥好,就算临场发挥好了,写出了好文章,可那主考官在阅卷时还有个人偏好,有的喜欢某种风格,有的又喜欢另外一种风格,再加上还有一些开后门的,某某高官的亲戚关系户要插队的,提前得到考题的,请枪手代考的,等等学习成绩以外的因素,都影响着天下学子们的命运与前途。
而且,自从有科举考试以来,不管什么严刑峻法,不管怎么严防死守,作弊的事就从来没有断绝过,连江南四大才子之首的唐伯虎也卷入到了科场舞弊案。牛人如李白也没有中过任何功名。所以黄小明就算什么也没有考中,也是再正常不过。全县每次科考能考出一两个举人或进士,就已经是轰动一时的新闻了。
没有意外就是最大的意外,黄晓明考完之后,还信心满怀,等放榜以后,从头找到尾,他又一次重温了名落孙山这个成语,垂头丧气地回家,继续读书,继续种地,然后,去山顶放牛的时候,他就拿出刻有冯绍峰名字的竹笛,呜呜咽咽地吹起《人间第一情来》,开头按着刘青的谱子吹,时断时续,比杀鸡声好听不了多少,后来,吹练的次数一多,就可以不看谱子了,他不光记下了每个音符,还逐渐找到演奏技巧了。这之前,他知道笛子,但从来没有吹过,光鼓着腮帮子吹响就费了好几天的嘴劲了。现在好了,虽然不能和冯小刚比,更不能和何少周相提并论,但他不光能吹响,还学会了调整气息,而且整支曲子不看谱也能完整地吹奏下来,而且越吹越顺嘴,越吹越有感觉,尤其是联想到自己的爱妻给自己留下一个女儿后就撒手人寰,而他不管怎么努力就是中不了举,这苦日子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他便百感交集,那《人间第一情》便越吹越感人,不说草木同悲,至少让他经常放的水牛,常常听得来忘了啃草,不时还要“哞哞”叫几声,算是为他的吹奏点赞打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