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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律归法律,事实上知法犯法、有法不依的情况并不少见。实际过程中,很多公民想着,既然是为了治安,查一查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心甘情愿地配合,也不管对方是不是越权了。
按顺序,联防队员查过来,第五桌会轮到廖学斌他们。习微和张颖没什么担心,因为看情况确实是文明执法,即便三人有两人没带身份证,也可以直说是“路上掉了”或者“出门时忘带了”,根据法律,没带身份证又不是罪,只要报出身份证号,警察在“警务通”上查一下就行了。
只有廖学斌神色有些冷意,为首的联防队员一进来,第一眼瞥的就是他,虽然不到一秒就移开了视线,仿佛并不针对具体谁,但廖学斌明白,查其他人不过是装样子,真正的目标还是他!
只是,到底是为什么呢?
不要说联防队,即便是警察也不会胡乱查人,除了特定的搜捕目标或者明显和通缉犯相像的人外,平时一般只查贼眉鼠眼或面相凶恶的人,像廖学斌这样相貌气质出众,身边又带着美女的人,会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上流阶层,怎么会被盘查?
当然,即便被盘查,廖学斌也没什么好怕的,只是心中有些为难。
如果真是文明执法的人,那自然无妨,但如果是那些“害群之马”呢?那些家伙可是披着人皮的恶狼,敲诈勒索是小事,殴打死伤也平常。
便如8年前广南省另一个大城市的案子,一个大学毕业生,仅仅是因为没带身份证,便被警察抓到收容站,最后活活被打死。当然,因为这事导致了某些制度的变更,也让执法人员中的那些害群之马有所收敛,但怎能把希望寄托在恶人发善心呢?
如果碰上的真是这种害群之马,以没有身份证为由,要廖学斌、习微回去接受调查,等跟去了,他们暴露出凶恶面目,廖学斌固然能打杀了事,但打杀执法人员,必然会引来国家机器的追缉,到时国家可不管你是正当防卫、是替天行道、是除恶务尽,只知道你杀了执法人员,是必须除掉的危险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