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四章 诛仙四剑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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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敖微微皱眉,旋即一旁的熊猫猛然间回过身来,一把撕掉了身上已经完全不合身的铠甲,活动活动肩膀道:“唐敖,这货是我的了,你去收拾那个什么多宝……丫丫个呸的,熊猫不发威,你丫真当老子是病猫了是吗?看老子今天把你的脑袋塞你屁股里去!吼!”
爆吼一声,熊猫肥胖的身躯已然像是窜天猴一样,直冲到了戈冈身前,上来便是一招黑龙探爪,这一爪子搂上去,戈冈胸口的红色战甲竟然猛地往下陷了一大块,很显然,熊猫这一掌用了全力,如果不是这战甲还有几分防御力,这一招就足够把戈冈打成碎片了,尽管他现在已经是几乎不死的身躯,但是被拆成碎片也还是很疼的!
且不管两人甫一接触就进入了战斗的白热化阶段,这边厢唐敖刚回过身来,一柄青色的长剑已然顺着他的脑袋往下劈了过来。
轰!
一道灼热的气息猛然爆开,爆炸的冲击波直接缓冲了对方的长剑,而唐敖则借着反冲的力量直接退出了几十米开外,多宝道人并没有追上来,而是直接御使青萍剑,向着唐敖追杀了过来。
御剑术其实是一种很简单的招数,也是很多剑仙们入门必修的科目之一,但是同时,这御剑术也是剑仙施展法术的基础,而正因为是基础,其涵盖的门类却又极广,因此上几乎能用在所有炼制过的兵器上。
青萍剑曾是通天圣人的随身佩剑,单论威力的话,可以算是当初封神时最强的兵器,唐敖手中的灭却刀虽然也很强,但是跟青萍剑一比那就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正面对战的话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灭却刀断裂,而青萍剑完胜。
所以,唐敖并不打算直接用灭却刀动手。
御剑术最大的优势,在于其速度,而唐敖在躲闪青萍剑追杀的时候,已然算是用了全力,甚至几乎可以用疲于奔命来形容他现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