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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宝笑道:“那我走了,二小姐。”她走了,曼桢就也进去了。
阿宝说祝家现在住在大安里,曼桢常常走过那里的。她每天乘电车,从她家里走到电车站有不少路,这大安里就是必经之地。现在她走到这里总是换到马路对面走着,很担心也许会碰见鸿才,虽然不怕他纠缠不清,究竟讨厌。
这一天,她下班回来,有两个放学回来的小学生走在她前面。她近来看见任何小孩就要猜测他们的年龄,同时计算着自己的孩子的岁数,想着那孩子是不是也有这样高了。这两个小孩当然比她的孩子大好些,总有七八岁光景,一律在棉袍上罩着新蓝布罩袍,穿得胖墩墩的。两人像操兵似的并排走着,齐齐地举起手里的算盘,有节奏地一举一举,使那算盘珠子发出“咵!咵!”的巨响,作为助威的军乐。有时候又把算盘扛在肩上代表枪支。
曼桢在他们后面,偶尔听见他们谈话的片断,他们的谈话却是太没有志气了,一个孩子说:“马正林的爸爸开面包店的,所以马正林天天有小面包吃。”言下不胜艳羡的样子。
他们忽然穿过马路,向大安里里面走去。曼桢不禁震了一震,虽然也知道这决不是她的小孩,而且这一个弄堂里面的孩子也多得很,但是她不由自主地就跟在他们后面过了马路,走进这弄堂。她的脚步究竟有些迟疑,所以等她走进去,那两个孩子早已失踪了。
那是春二三月天气,一个凝冷的灰色的下午。春天常常是这样的,还没有嗅到春的气息,先觉得一切东西都发出气味来,人身上除了冷飕飕之外又有点痒梭梭的,觉得肮脏。虽然没下雨,弄堂里地下也是湿粘粘的。走进去,两旁都是石库门房子,正中停着个臭豆腐干担子,挑担子的人叉着腰站在稍远的地方,拖长了声音吆喝着。有一个小女孩在那担子上买了一串臭豆腐干,自己动手在那里抹辣酱。好像是鸿才前妻的女儿招弟。曼桢也没来得及向她细看,眼光就被她旁边的一个男孩子吸引了去。一个四五岁的男孩子,和招弟分明是姊弟,两人穿着同样的紫花布棉袍,虽然已经是春天了,他们脚上还穿着老棉鞋,可是光着脚没穿袜子,那红赤赤的脚踝衬着那旧黑布棉鞋,看上去使人有一种奇异的凄惨的感觉。那男孩子头发长长的,一直覆到眉心上,脸上虽然脏,仿佛很俊秀似的。
曼桢心慌意乱地也没有来得及细看,却又把眼光回到招弟身上,想仔细认一认她到底是不是招弟。虽然只见过一面,而且是在好几年前,曼桢倒记得很清楚。照理一个小孩是改变得最快的,这面黄肌瘦的小姑娘却始终是那副模样,甚至于一点也没有长高——其实当然并不是没有长高,她的太短的袍子就是一个证据。
那招弟站在豆腐干担子旁边,从小瓦罐里挑出辣酱来抹在臭豆腐干上。大概因为辣酱是不要钱的,所以大量地抹上去,就像在面包上涂果子酱似的,把整块的豆腐干涂得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