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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寻瑶将好几种花草药材捣碎了,最后全都敷在了因为最近吃得多营养好而冒出了不少痘痘的脸上。

“寻瑶,你你现在的模样可真好看!”仰躺在一边的徐秀珠看着骆寻瑶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

“伯母,你可别笑,你一笑脸上的东西就掉了,”骆寻瑶马上开口,又道,“而且伯母您现在可是跟我一个模样的,您笑我就跟笑自己一样?”她可是先给徐秀珠敷了脸以后,才捣鼓自己的。

徐秀珠马上就收敛了笑容,又道:“你啊,怎么就喜欢折腾这个?”她年轻的时候也爱漂亮,但如今骆寻瑾都二十岁了,那里还有这心思?现在都十几年不碰脂粉了。

“伯母,京城的人都折腾这个,我以前没机会,现在遇到伯母才能试试,伯母就陪陪我吧。”骆寻瑶撒娇道。

“虽然麻烦,不过这个用着挺好的,我脸上光滑了好多。”徐秀珠啧啧称奇。

骆寻瑶却知道,这药材绝对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对于徐秀珠来说之所以效果这么好,其实完全就是因为徐秀珠以前太不打理自己了。

因此,她最初的时候用盐帮徐秀珠去了死皮以后,对方看起来就已经精神很多了:“伯母,你只要加把劲,以后绝对比那些涂脂抹粉的好看!”

“哪能啊,我的脸再怎么样也白不了。”徐秀珠开口。

“也不是白了就好看了,而且胭脂水粉伤皮肤,很多天天用脂粉的,伯母你这个年纪脸上就全是斑了。”相比之下,徐秀珠也就是晒得黑了点而已,因为她身体健康,其实气色非常好。

徐秀珠明显还有些不相信,骆寻瑶却知道自己说的话再真不过,胭脂水粉的确好用,在妓院呆了二十年,她早就学会了用胭脂水粉将一个平平常常的女人打扮成美人,甚至后来被打断了腿以后,这也是她的谋生技能之一,但脂粉分明就是一柄双刃剑。

来寻欢作乐的男人,当然喜欢美人,大晚上的天色暗,他们估计也看不出美人脸上的脂粉有多厚,可是,一夜风流,要是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一个脸上的粉掉了大半,唇上的胭脂都化开了的“美人”,估计昨晚的旖旎,瞬间就能忘掉一大半。

更何况,脂粉伤脸,烟花之地有些女人天天在自己擦厚厚的一层,一夜过去又贪睡不清理一下,只要过上两年一张脸就毁了,以后再不擦粉都遮盖不了脸上的瘢痕。

所以,骆寻瑶会内服外敷的用药材调理身体,却绝不会自毁长城擦上厚厚的胭脂水粉,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不擦。那时候,她都是将玫瑰、栀子花、菟丝子、金针、紫草等药材用油脂浸泡过,最后研磨的细细的制成肤色的膏状物使用。

用这种脂膏在脸上涂上一层,既能遮掩瑕疵,男人还完全看不出会以为你未施粉黛,更重要的是,这是护肤的。

骆寻瑶其实并不喜欢打扮,她甚至厌恶脂粉味儿,但不可否认,容貌是女人最重要的武器。

不过,她现在年纪小底子也好,其实没什么好打理的,顶多就是脸上的痘痘需要处理一下,如今每天这么勤快,主要还是为了徐秀珠。

徐秀珠不可能不出去交际,至少不久后骆芬四十岁的生辰,她作为骆芬的大嫂就不可能不出现,当初不管是徐秀珠还是骆寻逸,都被狠狠地嘲笑了一通,这次骆寻瑶却一点也不想让他们失了颜面被人嘲笑。

骆寻逸最近很听她的话,行为举止已经好了很多,吃相也不像当初那么难看了,不过徐秀珠却还有些麻烦。

徐秀珠的容貌只要过得去就行了,可气质……虽然因为她刻意的讨好,徐秀珠面对她的时候已经自然了很多,但面对别人却总有些畏缩,走路的时候还会下意识地低头含胸。

一个女人,容貌很重要,但光有容貌没有气质,也绝不能让人喜欢,以前骆寻瑶就碰到过一个长着一张绝美的脸,却有些驼背,走路还手肘向外甩着胳膊的女人,纵然有人爱上了她的那张脸,也绝不会喜欢和她走在一起。

骆寻瑶以前,其实在身姿方面也有些瑕疵,总忍不住低头走路,可后来却全都在艳姐的的指导下,凭着毅力改过来了。

那时候,她一方面是时刻注意,另一方面,却也是因为一样东西。

等敷完了脸,骆寻瑶就拿出了一双比自己常穿的大上两号的绣鞋:“伯母,我说的要给你做的鞋子做好了,你穿上试试吧。”这鞋子是她花了三天时间赶出来的,当然能这么快做好,其实还是因为她直接用了自己以前打算给吴子文做鞋的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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