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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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上的乌钢,大多数时候都戴着墨镜。崔灵指点说:“乌钢是个‘墨镜帅哥’,因为乌钢的眼眉不出色,但脸型还可以,鼻子还算比较高,戴上墨镜就给人一种大眼睛浓眉毛的感觉,很有几分风采,取了墨镜就好像连眼睛眉毛都取掉了一样,马上被打回平凡一族。”
安洁有个很奇怪的感觉,平时跟乌钢在一起时,老觉得他长得不帅,只有在球场上奔跑起来才有点帅劲。但一旦发现他是别人的男朋友了,怎么就觉得他好像长帅了很多一样。是不是什么东西都要到失去的时候才能觉得它的珍贵?
郑洁也爱戴墨镜,也是一戴墨镜就漂亮百倍的人。人们常说适合做夫妻的人有“夫妻像”,安洁觉得郑洁和乌钢就很有夫妻像,都是又瘦又高,鼻子正,肤色好,一个是”墨镜帅哥”,一个是”墨镜美人”,结了婚就是“墨镜夫妻”,以后生个“墨镜宝宝”。
安洁看到这么多郑乌二人的合影仍然高挂在网上,知道这两人绝对没有“吹掉”。她的第一个想法就是给姐姐打个电话,叫姐夫把乌钢的RA给取消了,让乌钢滚回中国去。她知道这样做易如反掌,因为姐夫还没跟乌钢签合同,刚见过面,敲定了这事,上报给系里了。虽然钱是姐夫从NSFNationalScienceFoundation争取来的科研经费,但合同仍然要由系里出具,系里弄好之后会寄给乌钢,由他签字后再交给系里。
所以这个RA的位置,姐夫说不给就可以不给乌钢了。乌钢没RA了,在D大的MBA就读不成了,只好回中国去,那他跟郑洁之间就算GAMEOVER了。不过安洁觉得这样做好像有点缺德一样,损人不利己,把乌钢整那么惨,对她有什么好处?
仔细回想一下,乌钢其实并没欺骗她什么,因为乌钢只不过是帮她做做饭,跟她出去玩了一次。但那次除了在她害怕时乌钢牵了她手之外,乌钢本人并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即便在她把他叫进洗手间之后,他也只是控制不住地吻了她,一旦她叫他出去,他就出去了。乌钢一直没有向她表白爱情,是因为他并不爱她,他这样帮她,向她献殷勤,都是为了到D大她姐夫那里拿RA的钱。
她想,乌钢也够可怜的,女朋友在美国,自己却没法在美国呆下去,只好出此下策,这么巴巴地帮她做饭,也不过是为了能到D大读MBA,好跟女朋友在一起。他在为自己弄RA的过程当中,还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没有失身,也算难能可贵了。
况且乌钢并没叫她帮他在D大弄RA,是她自己主动提出要帮他的忙的,说不定他真不知道她姐夫在D大的事。难道她帮他忙是因为把他当男朋友看待的吗?她扪心自问,应该不是呀。她本来也不爱乌钢,乌钢也没欺骗她说爱她,这件事根本与爱情无关,是她自己误以为乌钢在追求她了。
这样一想,她就决定不再过问这件事了,乌钢的女朋友和乌钢的RA,都是乌钢自己的事,就让他自己去处理吧。她决定也不对姐姐说这事,免得她姐姐一气之下叫姐夫把乌钢的RA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