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风月场虚情对假意,女侦探再推凶杀案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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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情?”刘秀第一次对陆善柔的判断产生怀疑,“陆宜人,我们烟花之地和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们这里的感情全是虚情假意,逢场作戏。王占魁与我的确办过像民间那样的婚礼,五百两的彩礼给了老鸨,给我置办金镶玉头面首饰、买了云想楼的金线嫁衣,摆了三天流水席,还拜过堂,当了半年的夫妻。”
“但其实是他花了大概五千两银子,包了我半年。这半年来,我出卖身体和智慧,给他圆了一个完美女人的梦,在厅堂是能够与他诗文相合,但永远稍逊他一筹、需要他指点的贵妇;在床上是什么花样都会玩的□□;是能够下厨房,亲手作羹汤,擀筱面、炖兔头、炒过油肉,给他做家乡美食的厨娘。为了满足他,我什么都肯做,我就是干这个的,可是,我对他绝对没有情,他对我,也就是一时的新鲜,找个崇拜他的床伴,谈何感情?”
“他不可能为了我,和李公子争风吃醋,杀人就更不可能了。他一个山西来的小秀才,家里开钱庄的,最怕当官的,怎么敢杀了举人出身、父亲还是阁老的李公子?那个包含我名字的玉簪或许只是巧合。”
刘秀是个冷静聪明的人,她说的句句在理,陶朱倾向于刘秀的说法。
陶朱说道:“我还是觉得金荣嫌疑最大,陆宜人不再考虑一下我写的供词么?只需耍点手段,就能办成铁案。”
魏崔城一时有些动摇,但最终还是选择相信陆善柔的判断,“你们听陆宜人把话说完,我觉得还是有因情杀人的可能,王占魁或许妒火中烧,嫉妒李公子。他在口供里说过,李公子举办文会宴会,他从来没有收过请帖。他一个山西来的小秀才,没有根基,在国子监默默无闻,只能到秦楼楚馆寻找慰藉,刘秀做低伏小,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所以当刘秀堕了胎儿,投入李公子的怀抱,王占魁就失去了理智,顺手拿西瓜刀激情杀人,毕竟那个时候没有目击证人,他觉得无人知晓,就冒险杀人。”
陆善柔赞赏的看了魏崔城一眼,“你们把情理解的太狭隘了,爱是一种情,恨也是一种情。恨比爱更加持久,炽热。正如刘秀所言,王占魁不敢恨李公子,李公子是他望尘莫及的人,但是他敢恨刘秀啊。”
陶朱哇哇乱叫,“关刘秀什么事啊!又不是她能决定跟谁……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