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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十安瞧见了:“把刀收回去吧,我重新给你换把短一点的匕首。”
唐刀太大了,又莽又沉,立在地上比小孩儿还高出一截,就算是斜着背也会打在地上哐当响,就跟蚂蚁搬家似的,他看着都嫌累得慌。
沈寻赶紧把带子攥住:“不!我就要这把!”
“为什么?”
“这把又威风又霸气,用起来超帅的!”
沈十安:“……”年纪没多大,倒还学会臭美了。
不过小孩儿对于这把唐刀的使用情况和熟练程度确实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受惊人的力量加持,把刀舞得虎虎生风有模有样,剁丧尸的麻利程度远超普通人水平,沈十安估测,如果是功法尚未进阶之前的自己,真要打起来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当然也是,自己时不时浸泡灵泉体质就得到了极大改善,这小东西把整个泉眼都吸干了,不生出些非人的本领那也说不过去。
但他的另外一个能力却让沈十安都有些嫉妒——大概因为他是狗子变的,丧尸们对他半点兴趣都没有,就算是大摇大摆从丧尸堆里走过去,也没有任何丧尸会主动进行攻击,顶多在被他攻击时慢半拍反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