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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云眼中的文青眼镜男,名字叫提姆·汉弗莱。
虽然有姓氏,但提姆并不是贵族……他其实是圣布里奇王国某个小贵族买给自己儿子的仆人,六岁不到离开农奴父母,学习怎么服侍小主人。
比较讲究的贵族人家对待仆人还是不错的,汉弗莱男爵家给这个买来小男仆提供了住所——堆放杂物的阁楼清理出来的隔间,也给这个小男仆提供了衣食——小主人不要的旧衣服中比较破旧的、用来扎拖布又有些浪费的都给了他,小主人吃剩的食物他可以优先食用。
后者是很重要的,贵族的家仆靠的就是主人的剩饭剩菜过活,如果让提姆混在成年的仆人中抢食,他没准儿早就饿死了……
身为农奴的儿子,能成为汉弗莱家小儿子的男仆,对于提姆而言是件体面而幸运的事,小主人的剩菜油水充足,他比他那些同阶层的同龄人要长得更加高大健壮,大脑也发育得更好,当小主人在讲课的家庭教师眼皮底下正大光明地玩玩具、看绘本传奇时,站在角落里的提姆竟慢慢地学会了认字。
吃得好,营养丰富,大脑才能发育得好,肚子不饿,才有余力去学习对于填饱肚子毫无意义的书本上的知识,当小主人被汉弗莱男爵催促着参加贵族学院入学试时,被小主人带进考场的提姆甚至能够代替小主人答题。
汉弗莱爵士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多少斤两,小儿子考进了学院后,他惊讶地发现用两个银币买来的小男仆居然是个少见的天才——圣布里奇的贵族学院入学试是没有那么容易通过的。
男仆提姆获得了汉弗莱爵士十个金币的奖励,在他以枪手的身份帮小主人顺利毕业、获得某个小镇治安官的职位时,慷慨的汉弗莱爵士将他收为养子,让他这个农奴的儿子有资格分享汉弗莱家的姓氏,并将他送到了圣布里奇王城的王室学院——汉弗莱爵士不希望他继续留在小儿子身边,小镇治安官这种职位一头猪都能坐稳,若他起了野心,那会对自己的儿子不利;而他若是能在王室学院出头,其荣光也属于汉弗莱家。
这个小男仆没有“辜负”汉弗莱男爵的期望,入学期间提姆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王室青眼,三王子卡莱尔甚至将提姆引入了自己的交际圈——提姆获得的是新的人生开始,汉弗莱家也获得了一座王室奖赏的庄园。
成为炼金术师需要博学的知识、需要施法者的天赋,幸运的提姆在三十岁时获得了施法者协会的认可,一跃而为人类社会中的上层阶级,只是……相比其他的自由施法者,他这辈子注定摆脱不了汉弗莱家的姓氏和费迪南德王室,两者都是他的“恩主”,当他们有需要时,提姆就必须出现在他应该出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