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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萨克·罗宾斯,双手捧起飘着红油的粉面碗的第一时间,就沦陷了。
习惯清淡口味的艾萨克从来不知道他原来也是如此喜欢重口味的食物的,微带辣意的爽滑粉条、热腾腾油汪汪的汤、爽口的菜叶、和他认不出但是吃起来实在是非常有满足感的豆芽咸菜,让这位离开家数年依然坚持着贵族用餐礼仪的绅士站在一群毫无仪态可言的冒险者中甩开了腮帮子大嚼,不顾形象地呼气、毫无体面地辣出一头汗。
以往的艾萨克非常厌恶有人用勺子把汤盘碰得咔咔响,但这会儿他完全想不起来喝汤要用勺,直接用嘴对着碗沿,大口大口地将滋味丰富的酸辣汤喝到肚中。
“呼、哈!嗝!”
艾萨克回过神来时,碗已经空了,他自己正毫无形象地吐气、打嗝,他下意识用手背掩了下唇沿,却发现周围的人无不是热得满头汗、辣得直吐气,根本没有人关心他是不是够体面,够讲究。
艾萨克有些羞愧,更多的却是放松,他发现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也许吃“凶兽”雪狼族的食物时这样大大方方不加掩饰的表现才合乎常理。
“真是太棒了,这才是食物,我以前吃的那些都算什么玩意儿!”一名蛮族冒险者喝干了碗里的汤料,激动地挥舞胳膊,“雪狼族真棒,雪狼族万岁!”
粗豪的冒险者们可不管什么用餐时不可弄出声响的礼仪规矩,当即哄声大笑,不少人凑热闹地朝雪狼族喊棒。
羽和雪狼人战士们嘿嘿直乐,自家的食物这么受人欢迎他们也觉得与有荣焉,羽杨起了加料的勺子:“还要吃的继续排队,要给钱!”
“给钱给钱!”蛮族冒险者笑得不行,小跑到粉面摊后方把碗还了,麻溜地返回来重排……五个铜币只够买一杯劣质矮人朗姆酒,吃这玩意儿可比喝淡而无味的朗姆酒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