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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动物园里,警察和市长难得聚在一起,照理应该好生热闹,眼见地上残留着血肉模糊的几块残尸,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原来有几个小孩在北极熊的水池附近嬉戏。其中一个小孩向其他小孩挑战,看谁有胆跳进池中,跟熊一块儿游泳;挑战者为了迫使其他人跳进去,把他们的衣服都藏了起来;男孩们跳下水,里啪啦游过一头一团和气、昏昏欲睡的大公熊身旁。他们越玩儿越带劲,居然去逗它,它被惹恼了,伸出一个爪子,活生生吃掉(或应该说咯吱咯吱啃掉了)两个孩子。事后,人们大声吵着该不该把熊处死,但都承认这不是熊的错。媒体上刊出了几篇极具煽动性的文章:经调查发现……原来那两个孩子是西班牙种;也许是波多黎各来的,说不定是黑人,或者才刚搬来这儿,反正就像所有贫民窟出身的孩子一样,结党营私,好勇斗狠。
由此生出许多解释,每一种都很苛刻。带有愤世嫉俗意味的反应相当普遍,起码在谈话中是如此:自然淘汰嘛,谁让他们蠢到去惹熊,说得难听些就是活该;我才5岁的时候,就知道跳到熊山里一定会死。社会主义的解释:贫困地区出来的孩子,缺乏教育,哎!最底层的普罗大众往往都只是出于一时冲动,脑子缺少一根筋。但是我倒想问,所谓缺乏教育究竟是怎么回事?再怎么穷苦的小孩,也会在电视上,或在教科书上看到:熊会吃人,所以猎人要杀熊。
说到这里,一个念头油然而生,说不定孩子们正因为看过电视,上过课,才会有冒险的念头。学校和大众媒体反映出我们对野生动物的内疚和罪恶感,结果反而害这些孩子送命。人类对待动物总是残酷无情,但当人类察觉自己的残酷,就会变得即使不爱所有的动物(因为,除了偶发的迟疑,他们对动物的肉还是照吃不误),起码也会说它们几句好话。大众媒体、学校以及一般公众机构,在为人类自相残杀的暴行寻找种种借口时,坚持称动物性本善,似乎在心理与伦理上这都不算是个好主意。我们放任第三世界的孩子死亡,却鼓励第一世界的小孩不仅尊重蝴蝶和小白兔,也跟鲸鱼、鳄鱼、蛇同生共死。
请注意,这种教育方式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在于它选择的说服技巧太过分:为了让动物值得救援,把它们塑造得太拟人化,当成了玩具。有会说话的鲸鱼、加入圣方济会第三小兄弟会的狼,更触目惊心的是满坑满谷的泰迪熊。强调动物拥有生存下去的权利的同时,却没有人说它们野蛮到会吃人。情况恰恰相反,它们被塑造成抱起来很舒服、滑稽、好脾气、与人为善、聪明、谨慎的形象之后,才赢得尊敬。仓鼠最没大脑,猫最狡诈,8月的狗最会流口水,小猪最臭,马最歇斯底里,飞蛾最蠢,蜗牛黏糊糊的,蝮蛇最毒,蚂蚁最缺乏想象力,夜莺在音乐上最没有创意。那些可爱的小动物怎能不激起世人的怜爱呢?我们必须爱——如果实在办不到,起码也要尊敬!——诸如此类的动物的本来面目。从前的故事版本很直白,现在的版本又太夸张狼的善良面。从前我们必须挽救鲸鱼,不是因为它们善良,而是因为它们是大自然的一员,有助于维系生态平衡。而现在,在我们子女成长的环境里,广告、卡通、儿童图画书里,满是心地善良、守法、神情惬意、注重安全的熊。虽然事实上,告诉一只熊,它拥有生存权的主要原因只是它很愚蠢,也不讨人厌烦,但这不是在侮辱它吗?
所以我绝对有理由相信,在动物园里,杀死孩子的真凶是过多的教育。教育背后,是人类对丑恶良心的自责,为了掩盖人类有多么恶毒,我们硬生生地更改教条:熊比人善良。为什么我们不能老老实实告诉他们,人究竟如何一副德行,熊又是怎样一副卖相呢?
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