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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必有一位家属不幸死在这里吧。虽然他的身上穿的是曾风靡上个世纪的雅痞打扮:红色羊毛衫配白色的衬衫,松开了的衣领上则打着一条皱巴巴的斜条纹领带。但他的年纪显然已经把他那种追求时髦的心态衬得有些可笑了,他的头发和胡子均已半白。
和平时一样,从那些蜡烛旁走过时,我没敢看那大叔一眼,因为他那低垂的双肩、面容悲哀的侧脸,实在教人不忍入目。
人行道的另一端沿路种满了杜鹃花,在杜鹃花丛里,一根路灯杆兀然而立,路灯杆上钉着一块尘埃满布的告示板。我本就好奇,便慢步走过去看看上面都写了些什么,只见上面写着:
此处曾于平成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一点发生过凶杀案。当时曾目击任何可疑人物或犯罪行动者,请速向本署报告。
池袋警察署
而在警察署的下方,则是那个我手机通讯录里头也有的号码。大概是感觉我是少有几个会注意告示的人吧,这位雅痞大叔静静地抬起头来,向我问道:
“能问一下,告示上写的时间里,你在哪里?在做什么呢?”
平成九年,那可是五年前,我在哪里?这还真把我给问着了。
我歪头想了想,哦,当时的我还是个工专里的坏学生。成天就是打架吵架,还每天提心吊胆地为防挨刀而在肚子上塞本杂志。当然,我已经不可能记清楚五年前的“十二月二十七日凌晨”自己在做什么,于是只好抱歉地看着那位大叔,口吐一口白雾回道:
“抱歉,记不得了。请问在这过世的是您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