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苦厄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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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还是老天瞎了眼,这样都没死成,不过也负了不小的伤,缝针、夹板什么的都做了,这才算保住了四肢,不过有一人还是不算好,一侧肾脏破裂。
可惜,万翟只记得到这儿,到底是谁破裂了,他没有去打听,也不屑于打听。
不过,后来只听说是还活着,也仅仅是活着。
据说是伤到了下半身,连生孩子那活儿都没法好使,时不时两腿还会本能抽搐几下,说媒的也没再登门过,找工作似乎也没地方要。
但这并不足以让万翟放过他们。
伤害和伤害本质上是无法抵消的,法律只是维持秩序,但碰上危及生命的事情,没几个人会觉得判决足够满意——
看不顺眼的极致就是满眼是仇,有几个人会心满意足地愿意看着仇人还活着呢?
他们不是后续不动杀心,而是残废之后不好再接着下手罢了。
社会渣滓的逻辑就是这么抽象,“不理解”那是看客自己的问题,傻逼不会因为看客理解与否、接受与否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