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曲 作者日记选摘 (第1/21页)
斯蒂芬·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全本小说网www.qb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二日
老天,回到布里奇屯感觉真好。在那儿他们的招待一直很周到,乔直到现在还把那儿叫做“奶奶镇”,可欧文老是大惊小怪地没个停,我们回家之后他就好多了。一路上只休息了一回,在沃特维尔的安静妇人餐厅吃了点儿东西(不得不补充一句,在那儿我吃过更好的饭菜)。
不管怎么样,我说到做到,一回来就开始找那部《黑暗塔》。找了半天,几乎都快放弃了,终于在车库最角落的地方找到了手稿,就压在泰比装过期购物指南的盒子下面。上面沾了许多“春天的融雪”,蓝色稿纸闻起来一股子霉味儿,不过还好,字还能看清。我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坐下来在驿站那段(就是枪侠遇见杰克那段)又加了点儿内容。琢磨着如果加上一个用原子能发动的水泵会很有意思,所以一点儿没犹豫就添上去了。通常改写老故事都比较倒胃口,就像干嚼夹在发霉面包里的三明治,不过这部小说感觉特别自然……就像套上了一双旧鞋。
这个故事到底该写些什么?
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它突然出现在我的脑子里。那时候我正开车去北部,全家人都在车上打呼噜,我突然想起以前戴维和我从伊瑟琳姑姑家离家出走的事儿。我们当时计划回康涅狄格,好像,然后大人把我们抓了回去,这也不用说,接着他们把我们关进谷仓,罚我们锯木头。奥伦叔叔说那叫惩罚任务。我记得好像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儿,可活见鬼,我怎么一点儿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红色的。后来我想象出一个英雄,魔幻的枪侠,他保护了我。另外还有一样和磁场有关的东西,或者是力量光束之类的。故事的起源我还是比较有把握的,可是奇怪的是怎么感觉那么模糊。噢,算了吧,谁又记得小时候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谁会愿意?
其他就没什么了。乔和纳欧米在外面玩儿,泰比去英国的旅行基本上已经计划好了。老天,这个枪侠的故事怎么总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我知道罗兰老兄需要什么了:他需要些朋友!
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九日
今天晚上我骑着摩托车去看了场电影,《星球大战》。估计除非天气变凉,否则我再也不会骑那辆摩托车了。吃了我一嘴的虫子,还真是补充了蛋白质!
一路上我都在想罗兰,我的枪侠。他的名字还是从罗伯特·勃朗宁的一首诗得来的(当然导演瑟吉欧·莱昂也给了我点儿灵感)。原稿是一部小说,那是当然——或者说小说的一部分——但是我觉得每一章几乎都能独立成文。我琢磨着能不能先把它们卖给几本科幻杂志?甚至《奇幻与科幻》杂志?它可是这类小说梦寐以求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