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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七六迟疑了一下说:“就怕他告诉大总管,那可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再说还不知道人家家里愿不愿意呢?看起来他家里怕真是大户人家。”
王婶嗤了一声:“番邦的大户人家到了大宋算什么?他就是番邦王子,咱五娘也配得上!”
外边不知碰倒了什么,砰的一声。王七六大喝一声“谁?”,外边传来“喵”的一声猫叫。王七六刚要起身,却被王婶拉住,小声说“是五娘。”外面一个黑影踮着脚尖飞快地跑了。
第二天早晨,王七六拿了两套衣裤对王有志和高全说:“你们的衣服太小,我让浑家拿我以前的衣服改了改,你们看看合身不合身?”
王有志和高全道谢后接过来一看,原来就是在旧衣服胳膊腿上加长了一块,不过王婶针线好,不仔细看,看不出来。有总比没有强,还是白给的,再挑三拣四就不是人了,于是二人连声说好,一起给王七六作揖。
接着一起去族长家写保书。族长对王有志说:“你不如就留在蒲汇塘,老朽去跟大相公说,给你落户。”他当然想了,一下多了两个壮劳力给他们当佃户。
王有志知道这个大相公什么背景,越发不想留在这里,于是他说:“多谢保正美意。不过有志既然千辛万苦回来,自然还是要找到祖宗坟墓才好。那边事了后,我还会再来看老丈的。还望老丈成全。”
族长说:“也罢。你一片赤诚之心,老汉也十分敬佩。这也是咱们琅琊堂的忠孝之风。”说完,从里面拿出一份保书,原来他早就找人写好了一些备用。王有志和高全都签了名,族长不会写字,按了手印。王有志的书法以他的签名最好,原来经常苦练,来哄骗妹子。族长等人也不懂,只觉得虽然不如高全的字有气势,但也非常好看,于是夸了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