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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和宣纸并不算太难找,只是迪恩在选择毛笔和纸张的时候陷入了选择困难症,不知道哪一种更好就各买了一些回来,还顺手买了一个据说很有名的砚台,放在了自己那个高级公寓书房里,和周围的东西有些格格不入。
贝时虞先教他握笔,然后自己拿着毛笔在这纸上写了一个大字,他有一段时间没有练字了,可毕竟底子还在,写的是行书,飘逸飞扬,对迪恩来说已经足够惊人了,他惊讶的看着他手里的笔,“我的天,它真的听你的话,我之前写怎么都写不出来。”
他能用的熟筷子已经很不容易了,毛笔字对他来说有些过难了。
贝时虞看他怎么都捏不好,让他握住笔,自己在他身后带着他动,“注意我的力道,你要手腕用力,胳膊不要乱动。”
迪恩有些手忙脚乱,一开始他总是无法控制好力道,毛笔上的墨水往下滴,很快损坏了一张纸,迪恩好奇的道,“你怎么控制住平稳施力的?”毛笔是软的,他总是控制不住的往下用力。
“在华夏,书法是一门很复杂高深的学问,为了练好字,会把自己的手腕吊起来,这叫悬腕练字,还有手里握着石头来提高腕力。”
迪恩:“厉害。”
他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会为了写好毛笔字而费这么大的功夫,不过不妨碍他的好奇,“你也是这么练出来的吗?你练了多长时间?我看你写的真好,我能练到这种程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