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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锦也不抬头,等完成最后一个比划才抬头看了眼太孙殿下,“自然是好字。”
嘴角隐隐有着笑意,显然是心情不错。
太孙殿下端详这字片刻,突然嘴角一翘,闲聊一般的道,“阿锦想不想和为兄一起回京?这锦官城虽然别有风味,也算是繁华,但是比起京城来可就差远了,阿锦这般才华品貌埋没在这里可实在是太亏了。”
重锦,“不去。”
太孙殿下一滞,眨了眨眼,“为兄这一走,日后怕是来不了蜀州了,阿锦难道不会想念为兄么?况且京城人杰地灵,说不得阿锦也喜欢上了呢。”
重锦叹了一口气,对着太孙殿下柔声道,“堂兄多虑了,乡间有句土话,不知道太孙殿下听过没,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蜀州虽小,但是我住的舒适,在京城我人生地不熟,想来就是再繁华也不会入了我的眼。”
见重锦确实是拿定了主意,太孙殿下才可惜的住了嘴,他其实也能理解,她在蜀州这片地是数得上的尊贵,可到了京城,上面压着的大山就不知道有多少座了,要论舒适自然是这里更上一筹,只是他还是觉得有些可惜。
北越候刚到锦官城就得知太孙殿下在东平郡的消息,马不停蹄的赶了过去,瞧见虽然憔悴也算没有大碍的太孙殿下才算松了一口气,他是一路从京城紧赶慢赶一路不知道跑死了多少匹马才算赶来的,知道圣人多么喜爱看中这位太孙殿下,若是这位出了是什么事情,朝野动荡也算不可避免的,到时候不知道要死多少人,眼下虽然还有一场暴风雨,只要这位殿下没事,一切都好商量。
太孙殿下短短一段日子消瘦了不止一圈,眼看着就剩下皮包骨了,靠在那里瘦骨伶仃的样子着实可怜,扶着北越候的手,郑重的叮嘱,“这次辛苦侯爷了,我在这里养病,劳烦侯爷在外面奔波,不知道可有那贼人消息?我竟不知道天下还有这般胆大包天的匪徒,光天化日之下就对孤穷追不舍,若不是孤身边的护卫尽心护主,孤不知还能不能见到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