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十四案 惯性的陷阱 (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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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排除了灌服的可能性后,根据被害人自行服用的毒药,有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判断案件性质。比如有机磷农药都有强烈刺鼻的农药味,想要蒙骗被害人饮用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如果是一些无色无味的毒药,是投毒的可能性就大了。
比如本案例中,犯罪分子把无色无味的毒鼠强投入包子里,给被害人设了个陷阱,只要她吃了包子,必然会中毒死亡。
投毒案件因为取证难,破获难度也会比较大。在案件发生后,法医通过尸检、理化检验部门通过理化检验确定死者系中毒死亡后,侦查部门就会进行相关的外围调查。结合现场的情况、外围调查的情况,划定侦查范围。
如果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侦查部门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获取毒物的途径,以及是何途径进行调查。另外,现场勘查部门也会针对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的东西以及其本身进行勘查,以便发现黏附的一些微量毒物,进行微量物证检验,从而获取物证。
而这一系列的工作都要从法医尸检开始,明确死者的死因,并且提出有可能是哪种类型的毒物中毒,这样才能给理化检验部门提供方向,从而最快地确定死者中毒的毒物类型。
自救×小剧场
小白:“国家对有毒药物管控这么严格,药物中毒的事件应该不多吧。”
聂之轩:“确实是不多,但还是会有一些投毒案件发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还是会费尽心思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来获取那些有毒药物。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安眠药。安眠镇静类的药,确实对失眠、焦虑患者有很大的帮助,不可能完全禁止,但是这些药物吃多了,也是致命的。”
小白:“所以才会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