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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逸想起霍岳之前提及旧事的叹息,难免自己也生出几分慨叹。不过这次要是大胜,天家那位也该看在眼中。
毕竟人人传言称赞的骠骑将军,也已经快近古稀之年,平时再如何,决不会随意插手朝中之事。
那都是后来事了,他劝慰过自己,掀开杯盖看茶水映着火光,喝下去尝着其中苦味。自己戒酒快近两个月,便也多少能品出茶水余味的几分醇香,不觉得那般难以下咽了。
老爷子这次凯旋,总该将伴着他的老鹰带回来了罢。那是他念叨了许久的老伙计,甚至比马厩中供养的好马念得更深。
他只在侯府养了一群白鸽,在跟着霍岳学熬鹰之前,先见见他外祖熬出来的鹰也是极好的。即使自己从未到过陇西,之后的日子也很难再有离开长安城的机会,他总该记住陇西泛黄的沙砾,总该记住陇西的风。
亲眼看看一直待在陇西的鹰,看看那跟银枪一般锋利的喙,看看那足够遮天蔽日的杂色长羽,也看一看那双锐利的鹰眼,听听从空中盘旋而下的鹰啼。
那就是老爷子一生戎马的缩影,那就该是他的外祖,该受百姓景仰,也该来去如风,纵马万里。
那杆银枪上的红缨又该重新换上新布了,由霍岳亲自带走,又亲自从沙地中带回来。想到此处,沈逸还是熄灭了屋中的烛火,和衣躺回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