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郑旺妖言案 (第2/10页)
暮兰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全本小说网www.qbxsw.cc),接着再看更方便。
因她是郑旺之女,周围街坊邻居都叫她旺女儿,时间一长,也有人叫王女儿的,反正叫什么都所谓,贫困人家的女儿,就像街角的狗尾巴草,野蛮生长,名字无所谓。
可是旺女儿长到十二岁,出落得十分美丽,狗尾巴草成了池塘睡莲花,含苞待放。
郑旺狼心狗肺,把女儿当成摇钱树,起初是要卖到青楼妓馆的——上回说过,城中城大兴宛平两个县的风俗业是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郑旺媳妇是懦弱的妇人,她怕女儿落到烟花之地,干脆抢先把女儿卖到了东宁伯府当丫鬟!
东宁伯是勋贵之家,当丫鬟的待遇比寻常人家小姐的生活都要好些,旺女儿模样好,女红好,品行不错,性格温顺,逆来顺受,被伯府看中,三十两银子买了进去。
郑旺领着青楼鸨母去家里领人,这才发现女儿不见了,郑旺媳妇颤抖着拿出三十两身价银子,“我是她娘,我做主把她卖到东宁伯府当丫鬟了。”
啪!
郑旺一个嘴巴子把妻子打翻在地:“愚蠢的妇人!三十两银子就把女儿卖了!人家这边要出二百两银子!我要你这愚妇有何用!”
东宁伯是伯爵,郑旺惹不起,不敢去伯府闹事要女儿,所以郑旺媳妇会把女儿卖到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