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卧薪尝胆 (第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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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很快便至,各种条例建议也爆发一样涌向魏瑾,就算被整理精简过,也有很多看起来有用,但完全没有可行的条例,需要她一条条亲自甄别批准。
这样当然不可能完全正确,但每一部法典再小心,也是有试错成本的。
但好在,她是修法,不是立法,所以还在承担范围之内。
三月时,单秘书将她批准的法典整理成一部初稿,这部调整过的法典里,确定了北方的土地性质、地租政策、刑法标准,但对的民法的涉猎并不多——如家产纠纷、婚姻纠纷这些事情,虽然有涉猎,但基本并不多,因为这些事情如今还是家庭内部矛盾,政府插手,不仅得不到别人的支持,而且还会让受害者处境更艰难,只能用时间潜移默化去慢慢改变。
法条太多,没有公示在邸报上,但很快就会印刷出来,送到自地州郡,做为将来的行事标准、考试答案。
玩家们当然是一条不少地把这些条文放在网上,云玩家们也拿出找茬的热情,观察这些和以前到底有什么不同。
先前那位得到内测号的大佬指出,这部法典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法理上剥夺了贵族的特权,废除了从汉武帝开始的“赀选”,即有钱人可以通过给钱买官;废除可以通过付钱赎买“十恶”之罪外的赎罪权。别的不提,至少从法律的角度禁止了人生权的买卖。
还有就是土地政策,也就是说,年满十二岁的人,都有资格分得土地,但是,是基本的土地,男丁和女子在满十二岁后,都可以用比较少的租子到土地,超过额度,地租就是正常范围,如果再超过一百亩,租税就会更多。
差不多类似于阶梯电价计费那种,应该是用来抑制土地兼并,至于有用没用,拭目以待——要知道土地国有不是咱们独有政策,萨珊波斯和唐朝都搞过,只是人口增长和阶级固化,在两百年后这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不过这需要大量有知识的人手,每年清查土地,不然以现在魏晋的消息传播速度,实行起来就更难,瞒报的事情,历朝历代都没有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