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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听尊便。”
“我以前问过你,你是不是共产分子。你说,如果是的话,也不会告诉我。可是,假设我告诉你,我是共产分子,你怎么想?”他摇摇头,微微一笑。“我不信假设。”他说道,“玩这种猜你可能干什么猜你是什么人的游戏,有什么意义?”“不是游戏。”我说道,“我真是共产分子。我是你的同盟。我当越共特工已很长时间,是革命者。你怎么想?”
“我怎么想?”他满脸不信,欲言又止。接着,他的脸因生气而涨得通红。“我压根不信,这就是‘我怎么想’。你来这里是给我设圈套。你要我说,我也是共产分子,这样,你就可以杀我或告发我。对吧?”
“我在设法帮你。”
“你怎么设法帮我?”
我无法回答。我坦白,我到现在也不明白,当时怎么鬼使神差地向他表明了身份。或者,准确地说,我当时不清楚,但现在,或许真清楚了为什么。我戴了太久面具,到了桑尼这里,以为可以安安全全地摘掉它。一种本能,一种非我才有的本能,驱使我冒冒失失做出如此举动。我不可能是唯一抱有这种想法的人,亦即认为,别人只要了解我的真相,我就会得到理解,而且,或许会得到爱。可是,如果一个人摘去面具,别人却没有用爱心待之,反倒生惧、生恶、生怒,怎么办?如果一个人暴露的真实自己,在别人看来,与其原先的面具一样招人嫌恶,甚至更甚,怎么办?
“是将军让你这么做?”他诘问道,“我看得出,你们两个人想阴谋搞掉我。我要是死了,对他、对你都有好处,绝对的。”
“听我说——”
“因为我得到了索菲亚,你嫉妒,尽管你根本不爱她。我早知道你会生气,但不知道你会如此下作,诱我上钩。你认为我蠢到了什么程度?你以为,说自己是共产分子,就会立刻在索菲亚眼里又变得迷人不成?你不认为,她会察觉出你在孤注一掷,会当面耻笑你吗?天哪,我都想象不出她会说什么,哪天我告诉她——”
我和他相距只有五英尺,如果开枪,似乎不可能打不中他,但喝了太多葡萄酒和两大杯波旁威士忌,加上往事的火上浇油,我极可能射偏。子弹穿过传出无线广播声的音箱,声音被打得低了下去,但没有消寂。他看着我,呆若木鸡,目光定在我握的枪上,因为加装了消音器,枪管长出了几寸。我的呼吸停止,我的心脏不再跳动。我的枪一抖,他惨叫一声:又一颗子弹射穿了他扬起的手掌。他陡地意识到死到临头,猛地蹿起,转身就跑。我飞身跃过咖啡桌,追了上去,在他跑到门口前,朝他射出了第三颗子弹。子弹打在肩胛骨与脊椎骨之间。他踉跄了一下,但没有止步。此刻,我位置极佳,邦就这么教我:在他后面,相距一英尺,正好是他的视线盲区,此刻开枪,十拿九稳。咔,咔,两声轻微枪响,一颗子弹射入耳根,一颗子弹打进头骨。桑尼脸朝下,扑倒在地,鼻子在毫无同情心的体重作用下,被生生撞断。
我俯瞰趴着的尸体:尸体一边脸枕在地毯上,血从头上弹孔里汩汩涌出。从我站的角度,亦即尸体的背后,我看不到尸体的眼睛,但看到尸体的一只胳膊弯曲着贴着身子,掌心外翻,露出血糊糊的弹孔。我胃里淀粉硬块已化解,化解后形成的液体在胃里晃荡,随时可能喷出。我深深吸气,缓缓呼气。我想到了莫利女士。她此刻可能在家;黑猫可能趴在她的大腿上;她可能在一边读激进女权主义者的文章,一边等桑尼的电话,一个她再也等不来的电话。电话意味着一种吁求,吁求可以衡量我们与天主的亲疏,只有我这类爱的弃儿才会不断吁求烦扰天主。现在,桑尼跨过了最大的坎,留在世间的只有他冰冷的、越来越暗的黑影般尸体,他的生命之灯永远熄灭了。他的毛线开衫背部洇开一片深红色,他的头周围泛开一圈光晕般的血。一阵恶心和寒冷袭来,我不由得簌簌发抖。母亲声音响起:“你会比他们所有人都强,会吧,儿子?”
我深深吸气,缓缓呼气,一次,两次,三次,身体的剧烈抖动因此减轻,变成了微微颤栗。“记住,”我脑袋里响起邦的声音,“你还有必须要做的事情。”我这才想起还有一连串需做的其他事情:脱下风衣、T恤,穿回蓝色开领短袖马球衬衫;脱下牛仔裤、帆布鞋,穿回卡其裤、懒汉鞋;穿上翻过来纯白面朝外的风衣;脱下浅顶软呢帽,将长齐颈底的金色假发套在头上;戴上棒球帽;架上墨镜;最后将购物袋和枪放进背包。一切收拾停当。金色假发、棒球帽和墨镜是邦的主意。在家时,邦要我在卫生间镜子前戴上这些东西,看看什么效果。镜面积攒了一年来飞溅的牙膏沫,雾蒙蒙的。“看见了吗?”他说道,“你现在这样子就是一个白人。”尽管戴上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连假面舞会或万圣节派对都不用的化装道具,在我眼里,化装后的我依旧像原先的自己。假如一个人不知道我的真模样,那么,我看起来不像化装后的自己。
我用手巾揩去留在酒杯上的指纹。就在用手巾包住门把手时,我好像听到桑尼呻吟,低头望着他被子弹打爆的脑袋后部,没听到他发出任何声音,听到的只有我耳部的血流引发的嗡嗡声。“你知道下一步必须做什么。”邦声音响起。我双膝跪在地上,脸凑近桑尼,盯着他的一只没阖上的眼睛。晚饭吃的东西已化作液体,直往上涌,涌至喉咙口。我用手紧捂住嘴,将它们硬咽下去,口里留下一股酸腐味道。桑尼张开的眼睛空洞无光。他肯定死了。但邦跟我说过,有时,死了的人不知道自己其实还未死。于是,我伸出食指,慢慢地、一点点地靠近他的眼睛,没有任何反应。我的食指悬在离它一英寸的地方,接着,往下,悬在离它仅几毫米的地方,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我的食指继续往下,触到了软软的橡胶似的眼球,其质感像一枚剥了壳的鹌鹑蛋。他的眼睛竟眨了一下,身体竟也抖了一下,我惊得倒蹿出一英尺,同时,将一颗子弹打进了他的太阳穴。“现在,”邦声音响起,“他死了。”
我深深吸气,缓缓呼气,胃里液体差点喷了出来。距我开第一枪过了约三分多钟。我深深吸气,缓缓呼气,胃里翻腾的液体将将平稳下来。待一切归于静寂,我打开房门,照邦所说大模大样走了出去。“深呼吸。”克劳德声音响起。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沿楼梯往下跑去。楼道回荡着我的脚步声。下到一楼厅里,我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就在这时,进出楼的门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中年白种男人。岁月像一台割草机,割去了他头顶上大片头发,留下宽宽的光秃秃的头皮。圆滚滚的上身裹着一件合体但廉价的西装,看得出,他做的应该是一份收入不高却外表要紧的工作,赚的应该是佣金提成。脚上的翼尖鞋鞋面闪着亮光,像冷冻鱼表皮。我之所以注意到这些,是因为我一直盯着他。这可是邦说的大忌。“不要看人。不要给人想再看你一眼的理由。”不过,他根本没瞅我一眼,而是目不斜视,当我是看不见的鬼魂,或者,更可能的是,当我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白种男人,打我身边走了过去,身后留下一条人造费洛蒙的气流,那种廉价商店卖的男性味过浓的古龙香水气味。我穿过气流,赶在门关前走了出去,来到街上,呼吸着南加州飘浮有细细雾霾微粒的空气,想到这下可去任何想去的地方,激动不已。我硬撑着走到车旁,跪在车轮边,放肆呕吐,直吐到胃里空空如也。排水沟里一片秽物,尽是些没消化的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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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odom,《圣经》里的一座罪恶之城,因居民罪恶深重而被主焚毁,事见《圣经·旧约·创世记》。
(2) 原本是一个技术术语,这里指生命里干扰关注某个对象时的思想的杂音。